高新区管委会,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区府各部门,区直各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、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,支持和帮助旅游企业积极应对当前经营困难,共渡难关。根据上级相关政策,结合我区旅游企业发展实际,特制定以下支持帮扶举措:
一、支持对象
在吴兴区注册的A级景区、旅游饭店(生态度假庄园)、旅行社、民宿、旅游商品、休闲农场、采摘基地、研学基地等。
二、主要内容
在全域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设立区疫后旅游行业重振专项经费,用于配套上级对旅游企业应对疫情的各类奖补资金,以及贷款贴息、流动资金盘活、行业补助等。
(一)支持金融帮扶
1.优化区2020年度全域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审批拨付手续,分批次向企业快速拨付奖补资金。
2.对在疫情期间关停的旅游企业,有存续贷款的予以一定的贴息补助。组织申报市级对企业新增贷款2020年度产生利息的贴息补助。
3.畅通湖州旅游产业绿色金融平台服务渠道,协调金融机构设立绿色快速审批通道,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务。协调保险机构对实行退单退款的旅行社等旅游企业予以优先处理,做到应赔尽赔。
(二)支持运营帮扶
4.全方位向旅游企业宣传中央、省、市、区支持旅游企业共渡难关的有关政策,切实扩大政策的知晓度和影响力,做到旅游企业应知尽知。指导协助旅游企业享受中央、省、市、区各项支持政策,在信贷利率、房租税费、用工保障等方面积极组织申请,做到旅游企业应享尽享。
5.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正常恢复、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旅游企业,根据省、市、区有关政策,全力帮助企业争取享受社会保险等相关帮扶政策。并根据企业经营情况予以一定的补助。全力组织旅游社做好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,用于日常运转。
6.疫情期间,对积极参与防疫工作,提供资源保障的旅游酒店、民宿等,予以一定的奖补。
7.对旅游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、用水、用气和饭店民宿的有线电视,全力争取缓缴费用和缓缴期间实行"欠费不停供"、免收滞纳金措施。
(三)支持推广帮扶
8.鼓励全区A级景区、旅游饭店、旅行社、民宿等旅游资源推出形式多样的打折优惠政策,用于刺激疫后旅游消费,提振市场信心,对于出台优惠政策的企业加大奖补力度。组织并鼓励旅游企业开展线上营销推广活动,预热疫后旅游市场,参照旅游节庆投入标准予以补助。
9.提升企业竞争力,加快推进创意产品、非遗项目等文化资源进景区,支持国有文化资源无偿提供给有条件的旅游企业,推动文化品牌与景区景点等旅游资源的融合,丰富消费内容。
10.适时举办旅游人才专项招聘会,组织旅游企业赴外招引人才,集中免费开展从业培训、轮训。鼓励旅游企业自行外出招聘,予以交通、食宿等补助。
本举措自2020年1月22日起施行,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。本举措由区文广旅体局、区财政局负责解释。
吴兴区人民政府
2020年2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