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新区管委会,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区府各部门,区直各单位:
《吴兴区支持稳外贸稳外资十条政策》已经区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执行。
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0年6月29日
吴兴区支持稳外贸稳外资十条政策
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、市关于稳外贸稳外资决策部署,支持外贸企业渡过难关,稳步推进外资项目招引落地,稳住我区外贸外资基本盘,促进开放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,特制定以下十条政策:
1.进一步提高出口信保补助比例。支持企业充分利用出口信用保险防范外贸风险,对吴兴区投保企业,在市补助的基础上,再给予保费20%补助,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。
2.进一步加大外贸企业融资支持。对外贸企业出口增量300万美元以上或新设外贸企业出口100万美元以上,给予外贸企业当年新增信用贷款1%的贴息,单个企业年贴息最高不超过20万元。贷款金融机构需在区商务局提前报备。
3.进一步扩大外贸企业出口规模。对企业当年度出口增长,且出口额突破1000万美元、3000万美元、5000万美元和1亿美元的,奖励分别提高至5万元、10万元、15万元和30万元。
4.进一步提高外贸出口增量奖励。对企业当年度出口增量达到300万美元以上,增量部分给予1美元0.03元奖励。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。
5.进一步培育外贸综合服务平台。对经区商务局认定的外贸综合服务平台,当年度出口100万美元以上且增长的补助10万元。当年度出口增量达到300万美元以上,增量部分给予1美元0.04元奖励。
6.进一步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。对经备案的外贸企业自行参加境外展会,展位费补助比例提高至50%。对企业参加区重点组织和重点推荐的境外展会,人员费补助比例分别提高至90%和70%。区开放型经济政策"10条"涉及区重点推荐展会展位费补助比例按政策上限执行。以上补助均含省、市、区补助,补助限额参照区开放型经济政策"10条"。对企业参加广交会、消博会等区重点组织的线上展会给予网上展位装修、直播间、企业及产品推介等费用70%补助,单个展会最高补助2万元。积极举办出口网上交易会,相关费用从区开放型经济专项资金列支。
7.进一步加强外贸企业监测服务。对新获省、市出口名牌称号的企业,奖励提高至10万元、5万元。对当年新获各类管理体系认证、产品认证、境外商标、境外专利的企业,区配套补助比例提高至30%,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。对"订单+清单"监测预警系统企业填报员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工作经费补助,其中30名优秀填报员再给予1000元奖励。
8.进一步加强外贸企业政策倾斜。根据区年度企业亩产效益分类综合评价结果,对上年度自营出口达到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,在执行本政策时予以上升一档执行。
9.进一步提高外资项目到资奖励。对在吴兴区新设(增资)且被评定为区外资"大好高"项目,当年度外方以现汇方式累计到资300万美元以上的(不含无形资产),奖励标准提高至现汇到资的5‰,单个企业当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。
10.进一步加大驻外招商机构支持。鼓励平台开展产地化外资招引,对在我区外资招引主要来源地设立招商机构,经区商务局提前报备,按驻外招商机构实际支出,给予最高不超过50%的经费补助,单个机构当年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。
以上政策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,暂行一年,与《吴兴区进一步支持和鼓励开放型经济发展十条政策》(吴政发〔2018〕28号)、《吴兴区积极打造高质量外资集聚先行区的六条意见》(吴政办发〔2019〕46号)同步执行,涉及内容有重复或不一致的,按本意见执行。高新区、各乡镇街道可参照执行和负担。